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星期二)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 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事的报酬事项; 事的报酬事项;
...... ......
(十六)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 (十六)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
批准的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 批准的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
资、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 资、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
决定的其他事项。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该项授
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授权安排及其他说明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经办人员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