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
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
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
数量约为 171.4285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1429%;按回购金额下限、回
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5.7143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1.071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
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正在办理回购专用资金账户开户等前期准备工
作,尚未开始实施回购股份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
策并予以实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