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
述资金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博菲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5 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9.7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9,54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 6,405.17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34.83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162 号)。公司已开
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管理,并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
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年产 35,000 吨轨道交
1 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 50,960.00 27,134.83
缘材料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000.00 6,000.00
合计 63,960.00 33,134.83
(二)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并且对拟投资产品均严格执行风险评估流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公司将持续跟踪和分析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将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