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年产 90 万件户外休闲用品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029.9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占该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4.10%;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8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05 元,共
计募集资金 44,137.5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000.00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
金为 40,137.5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42.77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7,494.7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79 号)。
根据《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1 年产 90 万件户外休闲用品项目 27,598.00 25,119.30
2 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7,712.90 7,712.90
3 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4,847.00 4,662.53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7,000.00 -
合计 47,157.90 37,494.73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年产 90 万件户外休闲用品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累计投入募集资 利息收入③ 投入进度 预计节余募集资
资总额① 金总额② ②/① 金金额①-②+③
年产90万件户外 25,119.30 24,435.68 346.30 97.28% 1,029.92
休闲用品项目
三、本次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基
于合理、节约与高效的原则,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同时通过借鉴行业新技术、新工艺,对部分制造环节的工艺路线进行了优化,募投项
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由此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节余。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
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90 万件户外休闲用品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029.9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待募集资金支付及划转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年产 90 万件户外休闲用品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年产 90 万件户外休闲用品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对 “年产 90 万件户外休闲用品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核查意见》。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