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江苏省如皋市城北街道仁寿路益寿路666号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主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会议由第一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陆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6,666,700 股的 75.0000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6,666,700 股的 75.0000 %;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6,666,700 股的 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6,666,700 股的 0.0000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股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6,666,700 股
的 0.0000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情况:同意 8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表决,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陆彪先生、杨敏女士、田凤洪先生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陆彪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80,000,00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
本议案获得通过,陆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提名杨敏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80,000,00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
本议案获得通过,杨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提名田凤洪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80,000,00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
本议案获得通过,田凤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表决,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蔡卫华先生、傅羽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蔡卫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80,000,00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
本议案获得通过,蔡卫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提名傅羽韬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80,000,00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
本议案获得通过,傅羽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表决,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蔡美芳女士、顾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蔡美芳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80,000,00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
本议案获得通过,蔡美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提名顾海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80,000,00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
本议案获得通过,顾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徐栋、王诗杰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
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