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4 年半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2,703,049.91 元,公司合并报表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99,077,315.66 元。其中母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实现的净利
润为人民币 33,433,765.80 元,母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人民币 180,122,586.75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
的原则,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80,122,586.75 元。
为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
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
未来发展信心,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在保证公司稳健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建设持
续推进的前提下,经公司管理层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如下:
以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
后年度。
鉴于公司股份回购事项处于回购期限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若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阶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相关审议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后提出的,与公司发展阶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发展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该预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健康发展。
2、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部分将用于公司研发支出、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及流动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遵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