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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视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变更等变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魅视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变更等变更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10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
等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
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划进度等。 该议案尚需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 103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为人民币 21.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2,7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47,159,500.0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95,590,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司农验字[2022]2100010035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如下
表列示:
单位:万元
三、关于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
项目计划进度等相关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内外部情况,
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考虑,公司拟调整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
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划进度等。具体情况如
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公司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现拟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魅视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
视智造”)。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变更前) 实施主体(变更后)
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 广州魅视智造科技有限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
造项目
12,887.47 12,887.47
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
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
35,798.42 22,793.10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7,878.48 7,878.48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62,564.37 49,559.05造项目 公司 公司
魅视智造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广州魅视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方华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泰二路 13 号高新区产业创新园
1 栋 4 层 401-692 房
成立日期: 2024 年 1 月 11 日
经营范围:研究和试验发展
(二)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原实施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白
云区高新区产业创新园【自编 6 栋】第一层至第九层,现拟变更为未来产业创新
核心区 AB1207042-2 地块。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变更前) 实施地点(变更后)
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
造项目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白
云区高新区产业创新园
【自编 6 栋】第一层至第
九层
未 来 产 业 创 新 核 心 区
AB1207042-2 地块
(三)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原实施方式为租赁方式,拟租赁广州市
白云区太和镇白云区高新区产业创新园【自编 6 栋】第一层至第九层作为项目场
址,现拟变更为购买国有工业用地自建项目实施场地。魅视智造已于 2024 年 4月 19 日签署关于未来产业创新核心区 AB1207042-2 地块的成交确认书,后续将
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支付土地款项。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方式(变更前) 实施方式(变更后)
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
造项目
租赁场地 购地自建场地
(四)项目投资总额变更情况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公司将对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
的投资概算进行调整,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维持不变, 其中“场地投入” 、“项目
总投资”等有所变动。具体投资概算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变更前 变更后
工 程 或 费
用名称
募集资金
投资额
(万元)
自有资金投
入额(万元)
工程或费用
名称
募 集 资 金
投资额
(万元)
自有资金
投 入 额
(万元)
一 建设投资 11,218.89 - 建设投资 11,218.89 2339.45
(一) 工程费用 10,684.66 - 工程费用 10,684.66 -
1 场地投入 2,660.55 - 场地投入 2,660.55 2339.45
2 设备投入 8,024.11 - 设备投入 8,024.11 -
2.1
硬件设备
投入 7,311.54 -
硬件设备投
入 7,311.54 -
2.2
软件系统
投入 712.57 -
软件系统投
入 712.57 -
(二) 基本预备
费 534.23 - 基本预备费 534.23 116.97二
铺底流动
资金 1,668.58 -
铺底流动资
金 1,668.58 76.74
三 募集资金
投入 12,887.47 -
募集资金
投入 12,887.47 -
四 项目总投
资 12,887.47 - 项目总投资 12,887.47 2533.16
由于实施方式从租赁变更为购地自建实施场地,增加了项目总投资金额,导
致项目的效益所有变动。项目建成投产后,项目达产年营业收入 21,660.00 万元,
投资回收期为 6.06 年(静态、含建设期),内部收益率为 24.35%(税后)。
(五)项目计划进度调整情况
根据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对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
目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综合考虑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实施方式等变更情况,现拟对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募投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调整后项目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
造项目
2024 年 8 月 2025 年 12 月
(六)关于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
额、项目计划进度等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业务稳步推进,公司产品更新迭代速度加快,公司产品种类不
断增多,生产工艺不断完善,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要求也不断增加。本次通过变更
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由“租赁场地”改为“购地自建场地”,
有利于确保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稳定性,摆脱租金上涨的困扰,充分保障公司产
品的生产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生产布局,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为更
好、更高质量地完成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需要,增加项目投资总额,适度调整项目计划进度,有利于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
项目计划进度等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
计划进度等是公司根据未来自身实际经营需要及生产活动布局优化需要而作出
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有利于公司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提
高生产活动的稳定性,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划
进度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
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
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
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分析、论证。本次变更符合
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智能分布式显控升
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划进度等。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智能
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
划进度等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增强公司整体实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
该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有利于公司提高生产经营
效率,提高生产活动的稳定性,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长远
发展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的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
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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