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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视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3

魅视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4:
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2 日
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2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662 号金融城绿地中心 913AVCiT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1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74,07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78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6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3,484,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42%。
  除独立董事朱维彬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安排,故无法亲自出席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外,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41,323,6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购股)的41.323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32,754,66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547%。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选举方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72,048,637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方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1,454,546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5%。
  2.审议通过了《选举叶伟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72,048,637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叶伟飞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1,454,546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5%。
  3.审议通过了《选举曾庆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72,048,637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曾庆文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1,454,546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5%。
  4. 审议通过了《选举张成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72,048,637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曾庆文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1,454,546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选举陈慧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72,048,637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陈慧芹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1,454,546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5%。
  2.审议通过了《选举毛宇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72,048,637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毛宇丰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1,454,546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5%。
  3.审议通过了《选举胡永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72,048,637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胡永健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1,454,546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选举梁展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72,048,637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梁展毅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1,454,546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5%。


  2.审议通过了《选举陈龙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72,048,637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陈龙光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1,454,546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3,8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5%;
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3,8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5%;
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股东方华、叶伟飞、曾庆文、魅视一期企业管理咨询(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魅视二期企业管理咨询(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7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3,8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7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3,8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孔善坤,区伟腾;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章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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