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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视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魅视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
电子邮件方式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回避票数
为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回避票数
为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回避票数
为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4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回避票数
为 3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
的净利润为 85711881.74 元,按净利润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8571188.17 元,
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6355290.9元。

  结合已披露《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将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将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在留足法定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整体经营状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决定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
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 元(含税),共
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00000 元。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按前述分配比例不变,相应确定分配总额。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回避票数
为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回避票数
为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2 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0)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公司 2022 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科学、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回避票数
为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回避票数
为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 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与上年度保持一致: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 6.6万元/年(税前);非独立董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相关规定,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领取津贴。后续如有调整,将根据相关规则进行审议后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0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回避票数
为 7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处岗位、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 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相关规定,综合评定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领取高级管理人员津贴。董事会认为该方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安排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求。后续如有调整,将根据相关规则进行审议后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4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回避票数
为 3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方华、叶伟飞、曾庆文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胡永健、毛宇丰、朱维彬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回避票数
为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永健)》、《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维彬)》、《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宇丰)》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 15 号、解释 16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回避票数
为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详见《证券时报》、
《 证 券 日 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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