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1228 深市 永泰运


首页 公告 永泰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永泰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9

永泰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36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 299 号汇盈大厦 6 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永夫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数为 43,099,7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605%(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3,864,609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93,700 股,因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2,470,909 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 2 人,代表股份数为 38,5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204%。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数为 4,549,7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01%。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数为 4,549,7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01%。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数为 4,549,7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0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线上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邹盛武律师、丁敬成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43,087,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8%;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37,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1%;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8%;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1%。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087,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8%;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37,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1%;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8%;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1%。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087,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8%;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37,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1%;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8%;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1%。


    4、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087,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8%;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37,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1%;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8%;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1%。

    5、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087,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8%;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37,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1%;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8%;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1%。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099,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49,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盛武律师、丁敬成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