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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关于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2

永泰运:关于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3-07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永夫先生为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陈永夫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泰秦唐”)分别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认购对象

    “1.本人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2023 年 7 月 22 日)前六个
月不存在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2.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亦不存在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3.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情形。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本人因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一致行动人

    “1.本合伙企业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2023 年 7 月 22 日)
前六个月不存在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2.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合
伙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亦不存在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3.本合伙企业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情形。

    4.若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本合伙企业因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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