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2-039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陈永夫先生
2、非独立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金康生先生、傅佳琦先生
3、独立董事:杨华军先生、王晓萍女士、陈吕军先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上述 7 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陈永夫 陈永夫、金康生、王晓萍
提名委员会 陈吕军 陈吕军、杨华军、金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晓萍 王晓萍、陈吕军、金康生
审计委员会 杨华军 杨华军、王晓萍、傅佳琦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吴晋先生
2、监事会成员:祝岳标先生、李霞女士(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上述 3 名监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陈永夫先生
2、副总经理:金康生先生、周晓燕女士
3、财务总监:刘志毅先生
4、董事会秘书:刘志毅先生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志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及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4-27661599
传真:0574-87730966
电子邮件:liuzy@yongtaitrans.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 299 号汇盈大厦 6 楼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张花蕾女士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花蕾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张花蕾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4-27661599
传真:0574-87730966
电子邮件:zhanghl@yongtaitrans.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 299 号汇盈大厦 6 楼
五、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任期届满,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未有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二)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胡正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正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监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第一届监事会主席宋磊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磊女士通过永泰秦唐间接持有公司 0.63%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以上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胡正良先生、宋磊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0 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董事简历
陈永夫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4 月出生。陈永夫
先生为公司创始人,近五年从业经历如下: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永
泰有限董事长;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目前兼任百世万邦执行董事、永泰天极执行董事、永港海安执行董事、永港物流执行董事、永泰艾力执行董事、喜达储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罐通董事长、香港永泰董事、中验检验检测(宁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陈永夫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00 万股,占比 30.81%,公司董事金萍女士系陈永夫先生配偶。除上述关系外,陈永夫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陈永夫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永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金萍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
生学历,采购与物流专业。曾任职于宁波爱迪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金萍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永泰秦唐间接控制公司 6.31%的股份,公司董事陈永夫先生系金萍女士配偶。除上述关系外,金萍女士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近五年从业经历如下: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4 月,担任永泰有限业务管理
中心高级经理;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永泰有限董事、业务管理中心
高级经理;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业务管理中心高级经理。目前兼任
永泰秦唐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昊泰化工有限公司监事。
金萍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金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金康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
历,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宁波港务局镇海化工队、宁波港务局业务处、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宁波港股份镇海港埠分公司;现任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近五年从业经历如下: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9 月,担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
限公司镇海港埠分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永泰有限副
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 3 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担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金康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金康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金康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傅佳琦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10 月出生,硕士
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曾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投资银行部董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近五年从业经历如下:2017 年 1 月至今,担任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合伙人;2020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目前兼任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创新发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傅佳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傅佳琦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