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4-009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3,859,161.96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77,408,867.95 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7,740,886.80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减去已实际分配的 2022 年度现
金股利 80,833,500.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45,502,647.59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88,549,833.84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88,549,833.84
元。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鉴于公司盈利状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666,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