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04 以现场及视频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黄利萍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胡甫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曹小兵先生、袁汉宁先生、李志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聘任卢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接受关联股东担保的议案》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关联方胡坚晟先生、胡甫晟先生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此次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此举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胡坚晟先生、胡甫晟先生应当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暨接受关联股东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此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利萍、雷建民、冷庆晖
2023 年 12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