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Wenzhou Yuanfei pet toy products Co., Ltd.
(浙江省平阳县水头镇标准园区宠乐路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公司提醒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如本上市公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目 录...... 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 4
一、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 4
二、关于股东持股、减持意向的承诺 ...... 7
三、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 9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15
五、关于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17
六、发行人关于股东相关信息披露的承诺 ...... 18
七、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 19
八、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21
九、其他承诺 ...... 22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 25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 25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 25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2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8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的情况
...... 28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29
四、本次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30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 32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 32
二、发行价格 ...... 32
三、每股面值 ...... 32
四、标明计算基础和口径的市盈率 ...... 32
五、标明计算基础和口径的市净率 ...... 32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 32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 33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 33
九、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及发行前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 ...... 33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33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 33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 34
一、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 34
二、公司 2022 年 1-6 月经营业绩情况及财务状况...... 3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8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 39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 39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 39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飞宠物”、“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一、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庄明允、朱晓荣、庄明超承诺
1、源飞宠物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源飞宠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源飞宠物回购该股份。
2、源飞宠物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源飞宠物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源飞宠物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或者 6 个月期末(2023 年 2 月 18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源飞宠物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本人在担任源飞宠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源飞宠物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源飞宠物股份。
4、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5、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二)公司股东平阳晟睿承诺
1、源飞宠物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源飞宠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源飞宠物回购该股份。
2、源飞宠物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源飞宠物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源飞宠物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或者 6 个月期末(2023 年 2 月 18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源飞宠物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本企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三)公司股东平阳晟洵、平阳晟雨承诺
1、自源飞宠物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源飞宠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源飞宠物回购该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本企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和《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四)公司股东平阳晟进、平阳晟飞、金达胜承诺
发行人申报前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平阳晟进、平阳晟飞、金达胜承诺:
1、自源飞宠物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2020 年 12 月 28 日)
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源飞宠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源飞宠物回购该股份。
2、自源飞宠物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源飞宠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源飞宠物回购该股份。
3、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本企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五)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林金淋、庄明嫦、林正海承诺
1、源飞宠物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源飞宠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源飞宠物回购该股份。
2、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庄明允、朱晓荣、庄明超、陈群、王
黎莉、冯明超、谈云峰、李畅、张丽娇、林敏承诺:
1、自源飞宠物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源飞宠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源飞宠物回购该股份。
2、源飞宠物股票在上市后六个月内(2023 年 2 月 18 日以前),如源飞宠物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源飞宠物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源飞宠物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本人在担任源飞宠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源飞宠物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源飞宠物股份。
4、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5、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二、关于股东持股、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直接或合计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庄明允、朱晓荣、庄明超、平阳晟睿、平阳晟雨、平阳晟洵、平阳晟进和平阳晟飞。上述主体自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本公司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本人/本公司在所持源飞宠物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本人/本公司保证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本人/本公司保证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
4、本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