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9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2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45.51 元,共募集
资金人民币 102,397.5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影响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669.99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250 万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91,419.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66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3,640.8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等的净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93,669.99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出(含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74,590.67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0.23
减:以闲置募投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净额 17,500.00
加:专户利息收入 2,061.75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640.8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 93,669.99 万元分别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27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德雅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议案》,同意调整“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15 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8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的募集资金 21,000.00 万元用于建设“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
建设项目(一期)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与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全资子公司
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二期)”,变更的募集资金为 17,372.08 万元。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
项目(二期)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与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上述银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不存在任何影响协议履行的问题。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募集资金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901011029200117583 募集资金专用户 820,006.73
公司长沙德雅路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8170100100315141 募集资金专用户 1,390,042.40
长沙东风路支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0000090249000007 募集资金专用户 17,169,154.50
高建支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0000090249000008 募集资金专用户 200,244.86
高建支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0000090249000009 募集资金专用户 14,409.70
高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 66050078801700001329 募集资金专用户 0.15
东塘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 66050155200002191 募集资金专用户 311,122.63
东塘支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0000332922000001 募集资金专用户 68,397.49
高建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8005579 募集资金专用户 16,435,075.56
公司长沙星沙支行
合计 36,408,454.02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附件 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 2024 年上半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为 151.27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计使用 1.7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明细如下:
购买金额 预期年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性质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化收益
率
兴业银行股 单位大额 保本固定 2022 年 存单存续期内均
份有限公司 存单 收益型 7,000 1 月 4 允许转让 3.55%
长沙分行 日
兴业银行股 单位大额 保本固定 2022 年 存单存续期内均
份有限公司 存单 收益型 1,000 1 月 6 允许转让 3.55%
长沙分行 日
兴业银行股 单位大额 保本固定 2022 年 存单存续期内均
份有限公司 存单 收益型 2,000 1 月 13 允许转让 3.55%
长沙分行 日
兴业银行股 单位大额 保本固定 2022 年 存单存续期内均
份有限公司 存单 收益型 3,000 1 月 14 允许转让 3.55%
长沙分行 日
长沙银行股 公司结 保本浮 2024 年 2024 年 7 月 2 1.49%或
份有限公司 构性存 动收益 2,300 4 月 3 日 3.91%
高建支行 款 型 日
长沙银行股 公司结 保本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