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4-010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威”)和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奥威”)各增加人民币 8,000 万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奥威和广东奥威的注册资本均由人民币 2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上海奥威和广东奥威 100%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奥威
1、公司名称: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09 年 11 月 3 日
4、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 6388 号
5、法定代表人:袁志武
6、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整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6958395309
8、经营范围:表面活性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和维修(除特种设备)。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方式增资。
10、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上海奥威 100%股权。
11、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421.01 68,059.76
负债总额 43,072.66 47,015.97
净资产 22,348.35 21,043.79
营业收入 112,194.44 110,309.29
利润总额 6,229.71 3,399.28
净利润 5,856.60 3,431.39
12、经查询,上海奥威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奥威
1、公司名称: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30 日
4、注册地址:东莞市沙田镇石化三路 12 号
5、法定代表人:湛建军
6、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88330405R
8、经营范围:加工、产销:洗涤用品、日用化工原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机电设备安装和维修;危险化学品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方式增资。
10、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广东奥威 100%股权。
11、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857.13 75,298.31
负债总额 66,800.20 49,938.32
净资产 18,056.93 25,359.99
营业收入 134,117.01 174,647.22
利润总额 1,528.59 7,169.16
净利润 2,095.27 6,914.67
12、经查询,广东奥威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方案的基本情况
上海奥威和广东奥威均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推进上海奥威和广东奥威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方式对上海奥威和广东奥威增资,本次拟向上海奥威和广东奥威各增资金额为 8,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上海奥威和广东奥威的注册资本都将增至10,000 万元人民币。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奥威和广东奥威增加注册资本是为了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表面活性剂领域发展的规划及产业布局,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子公司市场竞争、业务经营风险等,公司将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
监督项目实施建设,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后,上海奥威和广东奥威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