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于 2022年 4月 20日下午 14︰30在公司办公大楼九楼报告厅召开。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贾齐正先生主持。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其代表共 71 人,所代表的股份数为 67,485,126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74.987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及其代表共 58 人,所代表的股份数为 63,022,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70.0285%;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 人,代表股份 4,462,6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958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进行见证。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67,476,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7%;
反对: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67,476,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7%;
反对: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67,476,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7%;
反对: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67,476,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7%;
反对: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67,476,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7%;
反对: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67,476,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7%;
反对: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议案》
同意:67,484,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3%;
反对: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905,62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对公司董事、监事进行薪酬调整的议案》
同意:37,397,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59%;
反对: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1%;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897,12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9%;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担任董事、监事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未纳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7,476,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7%;
反对: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67,483,2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
反对: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904,22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补选杨占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67,483,2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
反对: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904,22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
事项的议案》
同意:67,476,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7%;
反对: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897,12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9%;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