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15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41,559.11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按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155.91 万元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2,626.83 万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结合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的现状,为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总股本 331,8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2.00 元(含
税),预计派发现金 66,374,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公司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利润实现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 33,187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6,637.40 万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在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