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05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
(五)实施方式
拟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需满足保本及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或相关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2、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