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9,511,264.35 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87,191,762.21 元,合并报表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692,519,377.18
元,母公司 2023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373,108,011.92 元,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51,86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6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为 65,485,342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 20%,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 法、合规、合理。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和合理诉求,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兼
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拟定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并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是结合公司股东投资者回报规划和实际情况提出的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