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62,966,7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37 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9,997,979.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2,679,111.0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字[2021]2-4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3,267.9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26,388.02
利息收入净额 893.83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1,741.11
利息收入净额 408.6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28,129.13
利息收入净额 1,302.50
应结余募集资金 26,441.2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26,441.2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0月,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月,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新开设2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新开设1个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溢百利)、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溢百利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另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开立的账号为611948001218的募集资金专户,因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终止,于2022年9月14日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 611946663468 3,125.80 活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陵支行 591180267249 3,800.00 理财
503780268598 3,200.00 理财
583379088507 4,487.18 活期
611948001218 2,828.30 活期
597680262987 4,500.00 理财
595080264638 4,500.00 理财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 82580309000003860 0.00 活期
公司醴陵国瓷支行
合计 26,441.28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 1302.50万元,理财账户均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详见《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边建设边投产的方式,投产期共三年,公司预计需在投产后的第三年达到设计产能的 100%,该项目尚未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无法核算项目效益。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提升研发硬实力,完善研发体系,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尚未完工,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已终止,无法核算其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化情况详见附表二及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披露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实施,不存在违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3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53,267.9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41.1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608.8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129.1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9.92%
是否已变更 募 集 资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是 否 达 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项目(含部分 金 承 诺 资 总 额 入金额 累计投入 进度(%)(3)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变更) 投 资 总 (1) 金额(2)=(2)/(1)态日期
额
承诺投资项目
1. 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是 27,530.00 24,210.00 1127.78 13,059.32 53.94 2024.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1 玉祥一厂技改项目 12,730.73 4,210.73 66.96 3,988.37 不适用
1.2 酒瓶厂(溢百利二厂)技改项目 4,539.25 4,539.25 54.83 4,328.42 不适用
1.3 五厂技改项目 10,260.02 10,260.02 524.26 756.64 不适用
1.4 华联瓷业酒器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5,200.00 481.73 3,98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