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62,966,7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37 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9,997,979.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2,679,111.0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字[2021]2-4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 年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9,846.22 万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
6,541.80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388.0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27,773.72 万元(含利息收入 893.83 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 16,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0月,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月,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新开设2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新开设1个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溢百利)、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溢百利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另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开立的账号为611948001218的募集资金专户,因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终止,于2022年9月14日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4 个募集资金理财账户,
募集资金存储金额为 27,773.7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611946663468 3,033.44 活期
585979415007 3,400.00 理财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 587279414173 3,600.00 理财
陵支行 583379088507 5,038.14 活期
611948001218 3,702.14 活期
588579414072 4,400.00 理财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589879415602 4,600.00 理财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 82580309000003860 0.00 活期
公司醴陵国瓷支行
合计 27,773.72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 893.83 万元,理财账户均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详见《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边建设边投产的方式,投产期共三年,公司预计需在投产后的第三年达到设计产能的 100%,该项目尚未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无法核算项目效益。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提升研发硬实力,完善研发体系,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尚未完工,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已终止,无法核算其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对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内容以及金额进行调整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经营规划和实际情况,公司对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内容以及金额进行调整,增加技术改造范围,将全资子公司华联火炬电瓷车间改造为酒瓶生产车间,其他项目保持不变。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同意意见。
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投资内容包含对公司五厂、玉祥一厂、酒瓶厂(溢百利二厂)日用陶瓷生产车间进行改扩建,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7,53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内容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玉祥一厂技改项目 16,430.17 12,730.73
2 酒瓶厂(溢百利二厂)技改项目 5,858.32 4,539.25
3 五厂技改项目 13,241.51 10,260.02
合计 35,530.00 27,530.00
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内容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玉祥一厂技改项目 16,430.17 7,530.73
2 酒瓶厂(溢百利二厂)技改项目 5,858.32 4,539.25
3 五厂技改项目 13,241.51 10,260.02
4 华联瓷业酒器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5,200.00 5,200.00
合计 40,730.00 27,53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后新增加的华联瓷业酒器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已
使用募集资金 3504.17 万元。
(二)对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终止及新增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内容以及金额进行调整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技改项目的议案》,终止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终止该项目后的可用募
集资金 2,088.81 万元(含现金管理专户余额 2,067.91 万元和利息收入 20.90 万元),
结合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玉祥一厂技改项目完工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320.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变更后项目并由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实施建设。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实施,不存在违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