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4-077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 2,951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9,266,097.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99,263,146.00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99,266,097 股
变更为 99,263,146 股;同意公司根据《郑州市公安局和民政局联合发的郑州市城区街道门(楼)牌编排规范》,注册地址由郑州高新区红枫里 2 号变更为郑州高新区红枫里 68 号;同意根据公司业务及实际经营情况,经营范围增加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授权公司经办人员在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程序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领取了由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营业执照变更情况
(一)营业执照变更对比情况
公司名称 变更登记事项 修订前 修订后
郑州千味央 注册资本 玖仟玖佰贰拾陆万陆仟零玖 玖仟玖佰贰拾陆万叄仟壹佰肆
厨食品股份 拾柒圆整 拾陆圆整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高新区红枫里 2 号 郑州高新区红枫里 68 号
公司名称 变更登记事项 修订前 修订后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
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口;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餐 食品进出口;餐饮管理;非居住
饮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
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 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94879787D
2、名称: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孙剑
5、注册资本:玖仟玖佰贰拾陆万叄仟壹佰肆拾陆圆整
6、成立日期:2012 年 4 月 25 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所:郑州高新区红枫里 68 号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餐饮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的变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第五条 公司住所:郑州高新区红枫里 2 号。 第五条 公司住所:郑州高新区红枫里 68 号。
2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99,266,097.00 元。 99,263,146.00 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
(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3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餐饮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 项目:餐饮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
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4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9,266,097 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9,263,146 股,
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含公
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
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 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
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5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可以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
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
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第三十三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 第三十三条 股东提出查阅、复制前条所述
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 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
6 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 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
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 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法律
予以提供。 规定予以提供。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法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7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亏损方案;
算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议;
亏损方案;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议;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修改本章程;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审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事
决议; 项;
(十二)审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十一)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项;
股份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交易事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 项;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