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4-033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千味央厨”)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669 号《关于核准郑州千味央厨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
股人民币 15.71 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 21,28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款合
计人民币 334,308,800.00 元,扣除承销费、推介费及上网发行费共计人民币33,000,000.00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 A股的募股资金人民币 301,308,800.00 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2,122,151.29 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1)第 00451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9,813,571.4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49,425,367.54 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合计人民币 7,116,787.66 元及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3,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2022 年 5月 26 日被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并更名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水利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象湖支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明路支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9,756,051.29 元及利息人民币1,139,083.27 元对全资子公司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千味”)进行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以及在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明路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后的余额按要求转入子公司新乡千味募集资金专户,并办理了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同时,公司和新乡千味分别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及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转入子公司新乡千味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议案。千味央厨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聘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因此,前任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德证券承接。2023 年 5 月,公司和新乡千味分别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象湖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及中德证券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币种 存储方式 存放金额(元)
千味央厨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9905010 人民币 活期存款
1 郑州象湖支行 3,514.18
130095201
新乡千味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72701880 人民币 活期存款
2 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 109.33
00216063
新乡千味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545010 人民币 活期存款
3 郑州黄河水利支行 16,421,744.03
0056
合计 16,425,367.5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28 日使用人民币 3,3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 1 月 2 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 3,3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
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除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300 万元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 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即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日期由 2023 年 9 月 30 日延期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变更 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部分建设内容:第一、食 品加工车间由双层调整为主体单层、局部四层,建筑面积由 30,000 平方米调整为
18,758 平方米,达产年标准产能由 8 万吨/年调整为 6 万吨/年;第二、立体冷库由
双层调整为单层(层高由双层 38 米调整为单层 28.70 米),建筑面积由 23,760 平
方米调整为 9,953 平方米,规划库容由 22.80 万立方米调整为 20 万立方米;第三、
采用更加先进的生产系统和冷库专用设备,如全自动供配粉连续和面系统、全自 动包装装箱码垛系统以及进口高速堆垛机,并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调整部分产 线布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仅对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 目(三期)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涉及关联交易。
该项目总投资额由 37,682.39 万元调整为 30,741.22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仍为 24,975.61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后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 年度,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1: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