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2-040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在《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经公司事后审核发现有部分内容需要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一、有限合伙人
更正前内容为:
1、河南中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金水)花园北路 107 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广民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
经营范围:债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实际控制人:郑州市财政局
更正后内容为:
1、河南中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金水)花园北路 107 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广民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
经营范围:债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实际控制人:郑州市人民政府
二、收益分配机制
更正前内容为:
1、返本。项目处置收入与项目运营收入优先全部用于向所有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每个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等于该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若上述收益少于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则损失由有限合伙人承担。
2、优先回报。若按照上述 1 项约定分配仍有剩余,则剩余全部收益优先用于向所有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每个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等于该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按照单利百分之八(8%)/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若剩余全部收益不足按照所有有限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单利百分之八(8%)/年的回报率进行分配,则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完毕为止。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该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实际付款日起至下列日期的孰早:(i)该有限合伙人收回实缴出资额本金之日止;或者(ii)投资期届满之日止。
3、超额收益分配。若全部收益不足以按照上述第 1 项和第 2 项约定分配,
则不对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分配;若按照上述第 1 项和第 2 项约定分配仍有剩余,则剩余收益按照 80%:11%:9%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人、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分配。
更正后内容为:
1、返本。项目处置收入与项目运营收入优先全部用于向所有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每个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等于该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若上述收益少于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则损失由有限合伙人承担。
2、优先回报。若按照上述 1 项约定分配仍有剩余,则剩余全部收益优先用于向所有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每个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等于该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按照单利百分之八(8%)/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若剩余全部收益不足按照所有有限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单利百分之八(8%)/年的回报率进行分配,则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完毕为止。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该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
实际付款日起至下列日期的孰早:(i)该有限合伙人收回实缴出资额本金之日止;或者(ii)投资期届满之日止。
3、超额收益分配。若全部收益不足以按照上述第 1 项和第 2 项约定分配,
则不对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若按照上述第 1 项和第 2 项约定分配仍有剩余,则剩余收益按照 80%:20%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
三、表决权机制
更正前内容: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决会设三名委员,由管理人提名一名,普通合伙人提名一名,有限合伙人河南中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提名一名,并由合伙企业予以聘任,公司无一票否决权。
更正后内容: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决会设三名委员,由管理人提名一名,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名一名,有限合伙人河南中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提名一名,并由合伙企业予以聘任,公司无一票否决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就此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