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1-01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
关内容已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的内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修订前: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1、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授予,则解除限售安排与首次授予一
致;
2、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授予,则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
的解除限售安排 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修订后: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1、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授予,则解除限售安排与首次授予一
致;
2、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授予,则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
的解除限售安排 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修订前: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 61.1867
元的 50%,为每股 30.5934 元;
(二)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上市未满 60 个交易日,
采用自上市日起的均价)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 61.5997 元的 50%,为每股30.7999 元。
根据以上定价原则,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30.80 元/股。
修订后: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 61.1867
元的 50%,为每股 30.5934 元;
(二)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 62.0188
元的 50%,为每股 31.0094 元。
根据以上定价原则,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1.01 元/股。
三、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修订前: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一致,
即 30.80 元/股。
修订后: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一致,即 31.01 元/股。
四、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修订前:
若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且在各解除限售期内全部解除限售,则该公允价值总额作为总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分期摊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按照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一交易日(2021 年 11 月 1 日)的收盘价(即 61.91 元/股)初步测算限制性股票
的公允价值,则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为 31.11 元/股,首次授予1,526,200 股限制性股票的总费用为 4,748.01 万元,该等费用将按解除限售比例
按月摊销。假设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根据初步测算,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管理费用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性 股份支付费用 2021 年(万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股票(股) (万元) 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526,200 4,748.01 214.32 2,472.92 1,335.38 725.39
注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
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
修订后:
若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且在各解除限售期内全部解除限售,则该公允价值总额作为总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分期摊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按照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一交易日(2021 年 11 月 1 日)的收盘价(即 61.91 元/股)初步测算限制性股票
的公允价值,则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为 30.90 元/股,首次授予1,526,200 股限制性股票的总费用为 4,715.96 万元,该等费用将按解除限售比例
按月摊销。假设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根据初步测算,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管理费用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性 股份支付费用 2021 年(万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股票(股) (万元) 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526,200 4,715.96 212.87 2,456.23 1,326.36 720.49
注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
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
五、《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特别提示”及其摘要中涉及修订的部分同步进行相应修订。
更新后的《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