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1-021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千味央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周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6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周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周五,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高新区合欢街与红瑞路交叉口千味央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增补马骏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调整银行贷款授信的议案》。
特别提示:
1、第 1、2、3 项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董彬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第1、2、3 项议案征集投票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其他议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议案的表决权利。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020)。
3、第 1、2、3、4 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11 月 2 日及 11 月 10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增补马骏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 √
案》
5.00 《关于调整银行贷款授信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4、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等形式办理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高新区合欢街与红瑞路交叉口千味央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区合欢街与红瑞路交叉口千味央厨办公楼
联系人:徐振江、曹原春
联系电话:0371-5697 8875
联系传真:0371-5697 8831
邮政编码:450001
(五)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特别提示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等具体内容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原则上谢绝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现场参会。
2、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现场参会的,请确保个人近期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并确认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持健康码绿码、携带 48 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河南省内无疫情的其他城市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即可进入,不需要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佩戴口罩,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独立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15
2、投票简称:千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企业/本人出席郑州千味央厨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