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
急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已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
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郑承烈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8 名,实际参会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郑承烈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郑承烈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委员会人员组成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郑承烈 郑承烈、李朝珍、许雄伟
审计委员会 万立祥 万立祥、沈学明、周兆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沈学明 郑承烈、万立祥、沈学明
提名委员会 许雄伟 郑承烈、许雄伟、沈学明
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郑承烈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郑承烈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朝珍先生、张美云女士、徐洪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朝珍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朱卫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郑承烈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李朝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张美云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4)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徐洪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5)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李朝珍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6)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朱卫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会议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
1、郑承烈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5 年
至 1998 年,任新窑竹制品厂负责人;1998 年至今任浙江双枪竹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2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 年 5 月,投资设立浙江天珺投资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现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浙江省竹制品协会会长,曾被评为浙江省优秀企业家、浙江省经营管理大师、改革开放四十年浙江工业创新发展四十人、文华新浙商、功勋浙商等殊荣。
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郑承烈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24,482 股,通过浙江天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珺”)持有公司股份 18,895,723.2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5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也是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天珺的实际控制人,与自然人股东叶丽榕女士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郑承烈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2、李朝珍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浙南化木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任职浙江双枪竹木有限公司车间主任、财务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
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李朝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21,4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张美云女士,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 年至今任职于公司,历任销售员、办事处经理、销售总监、市场总监;2017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张美云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63,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的纪律处分,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4、徐洪昌先生,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商管
理专业。拥有电子商务师、初级经济师资格。2009 年至今任职于公司,历任区域销售
经理、部门经理,现任生产事业部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公司监事;2022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徐洪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5、朱卫清先生,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
业。曾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
公司证券事务总监。2022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朱卫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万立祥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商管
理专业,中国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