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0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竹城路 103 号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承烈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4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30,320,0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11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公
司股份数为 30,250,1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14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 9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6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1%。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9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6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1%。其中现场出席 0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 9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6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1%。
(5)通过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郑承烈先生、张美云女士、李朝珍先生、徐洪昌先生、周兆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郑承烈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30,250,1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
为准)的 99.7695%。郑承烈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 0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0.00%。
1.02、选举张美云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30,250,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
为准)的 99.7708%。张美云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 400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0.5722%。
1.03、选举李朝珍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30,250,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
为准)的 99.7708%。李朝珍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 400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0.5722%。
1.04、选举徐洪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30,250,1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
为准)的 99.7695%。徐洪昌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 0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0.00%。
1.05、选举周兆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30,250,1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
为准)的 99.7695%。周兆成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 0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0.00%。
2、《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万立祥先生、许雄伟先生、沈学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万立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30,250,5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
为准)的 99.7708%。万立祥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 408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0.5837%。
2.02、选举许雄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30,250,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
为准)的 99.7708%。许雄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 400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0.5722%。
2.03、选举沈学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30,250,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
为准)的 99.7708%。沈学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 400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0.5722%。
3、《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练素香女士、陶亚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练素香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 30,250,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
为准)的 99.7708%。练素香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 400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0.5722%。
3.02、选举陶亚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 30,250,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
为准)的 99.7708%。陶亚丹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 400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0.5722%。
4、《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0,298,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1%;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2418%;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758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贺秋平律师、赵玉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 会的法
律意见》。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