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6.90 万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42.1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8.01元,共计募集资金 63,554.69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496.7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9,057.9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
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97.7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6,460.1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1〕1-4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6,460.1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27,032.22
利息收入净额 B2 1,428.51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2,192.65
利息收入净额 C2 229.9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29,224.87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658.4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8,893.6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8,893.67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
上〔2023〕114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 8 月 13 日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出国中心支行(现已更名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南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怡海花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 年3月13日分
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原存放于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已转入新账户并且原账
户已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区支行(原存放于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已转入新账户并且原
账户已注销)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
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南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4 个结构
性存款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 638245647 17,940,758.64 烟气综合优化节能改
造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南路支行 8110701013102126126 23,217,961.15 供热运营服务管理项
(原中信银行股有限公司北京出国中心支行) 目(二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区支行 110061166013004713759 83,650,617.76 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
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南路支行 8110701014202654353 44,074,216.87 乌鲁木齐热力集团合
同能源管理项目
兴业银行北京怡海花园支行 321570100100016950 53,126.71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南路支行 8110701111802816429 1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南路支行 8110701112102816426 1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 722453628 5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区支行 110800012890100100060999 5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专户
合计 288,936,681.13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主要是提升公司研发与创新能力,增强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能源在线监测及智能化控制,建立和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公司通过对供热运营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运营环节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有效措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从而提升盈利能力与竞争实力。本项目属于运营支撑系统,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说明
根据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的相关决策程序,公司置换 118.47万元预先投入的烟气综合优化节能改造项目、3,223.76 万元预先投入的供热运营服务管理项目及 618.80 万元预先投入的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本次置换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682号)。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说明
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
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
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18 日刊载于公司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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