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9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王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王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王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以上辞职报告在递交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仍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承诺。
公司对王勇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杨永勃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董事会认为,杨永勃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1 日
附件:
杨永勃先生简历:
杨永勃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毕业后先后任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所审计经理、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联想图像(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 年 12 月加入公司后任总裁助理至今。
截至目前,杨永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