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8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系双方就建立合作关系而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具体合作事项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系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协议尚未签订,故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不存在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1.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叶光伏”)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充分发挥各自在技术、市场、人才、管理、品牌等方面的优势,推动资源共享与整合,在光伏业务和新能源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2.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协议经双方盖章后即生效。公司将根据后续推进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苑路 8369 号
注册资本:3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 年 2 月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乐叶光伏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4.履约能力分析:乐叶光伏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合作原则
(1)双方同意在合法合规、不违反各自已签订协议、不对自身业务构成利益冲突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优先考虑与对方合作,相互给予优惠和便利,实现共同发展。
(2)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协议中所涉及具体业务均需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以明确相关合作事项的具体内容及各自权利、义务。本协议约定事项与具体业务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具体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适用本协议。
2.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各自在技术、市场、人才、管理、品牌等方面的优势,推动资源共享与整合,在光伏业务和新能源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3.合作方式
(1)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高层领导定期开展互访交流,积极探讨和推动战略合作重点、重大投资项目及相关重大问题的沟通和组织协调。具体项目将由双方各自业务部门、下属单位和支持机构负责推进和落实。
(2)建立并加强合作沟通机制,及时沟通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保证双方合作事项的顺利推进,确定日常沟通对接联络部门。
(3)甲乙双方相关业务部门及所属单位根据业务开展需要不定期进行业务、管理、技术交流互访,不断拓宽合作广度,实现项目资源和信息共享。在具体合作项目上,双方均为对方提供便利,协调各自相关所属企业和部门强化沟通,加快合作项目落地。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双方达成战略合作意向是以“双碳”作为整体目标,根据
双方各自的优势和发展需要,达成的深度合作意向。满足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同时也将进一步推动公司新能源领域发展,提升公司在行业
中的竞争力。
2.本协议系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协议尚未签订,故暂时无法预
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3.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
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系双方就建立合作关系而签署的战略框架协议,具体合作
事项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的
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进展情况
合作方 协议主要内容 披露时间 截至目前 是否和预期
执行情况 存在差异
中能建地热有限公司依托自身及中国能源建
中能建地热有限公司 设集团在地热领域技术研发、规划设计、投资 2023 年 5 正常履行 否
融资、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央企优势,与公司合 月 25 日
作投资、建设、运营新能源项目。
双方拟以“创建绿色低碳城市能源供应管理体
系”为目标,重点围绕城市公共建筑、新城区
开发、产业园区开发等领域,通过开展节能改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 造、绿色及可再生能源新技术应用,综合能源 2023年11 正常履行 否
府 管理,多能耦合绿色能源站建设等方面的投 月 1 日
资,实现降本增效、节能减排,提升城市产业
服务质量,助力产业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
发展绿色低碳转型。
2.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
动情况如下:
(1)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无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公司未收到上述人员/公司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