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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06 深市 依依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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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依依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06        证券简称:依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截至披露日,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07,787股,因此公司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比例,即:182,986,021股×0.27元/股=49,406,225.67元。
  2、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49,406,225.67元/184,893,808股=0.2672140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672140元/股。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将分红派息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情况下,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公司以 2024 年 6 月30 日公司总股本 184,893,808 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后的数量
182,986,0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来源为自有资金。共预计分配现金股利49,406,225.67 元。若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届时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并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907,787 股后的 182,986,0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2.4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9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49,406,225.67 元/184,893,808 股)=0.2672140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672140 元/股。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44.60 元/股,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43.80 元/股;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43.10 元/股;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0.79 元/股;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1.64 元/股;2023 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1.39 元/股;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0.99 元/股;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0.72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丰泽道 5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贝贝

  咨询电话:022-87986666

  传真电话:022-8798788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时间安排文件;

  2、《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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