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6 证券简称:依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截至披露日,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07,787股,因此公司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 红 总额 = 实际 参与 权益 分派 的 股本 ×分 配比 例, 即 : 182,986,021 股× 0.25元/ 股=45,746,505.25元。
2、因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45,746,505.25元/184,893,808股=0.247420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7420元/股。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来源为自有资金。若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当时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通过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907,787 股,以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本次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 182,986,021 股,向全体股东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5,746,505.25 元。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907,787 股后的 182,986,0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12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12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12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2*****343 高福忠
2 02*****757 卢俊美
3 02*****018 高健
4 02*****890 高斌
5 02*****388 杨丙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12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45,746,505.25 元/184,893,808 股)=0.247420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7420 元/股。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44.60 元/股,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43.80 元/股;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43.10 元/股;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0.79 元/股;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1.64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1.39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丰泽道 5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贝贝
咨询电话:022-87986666
传真电话:022-8798788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时间安排文件;
2、《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