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TIANJIN YIYI HYGIENE PRODUCTS CO., LTD.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358.34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
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 25.00%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44.60 元
发行日期 2021 年 5 月 6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9,433.3576 万股
1、控股股东高福忠及实际控制人高福忠、高健父子承诺:自发
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定的承诺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
行价格,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向深交所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让发行人股份数不超
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
4、详细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4 月 30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关注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下列重要事项,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高福忠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5、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向深交所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让发行人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高福忠、高健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5、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向深交所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让发行人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
(三)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1、自然人股东卢俊美、高斌、卢俊江、杨丙发、周丽娜、张三云、张健、张国荣、许秀春、毕士敬、李金国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合伙企业乔贝昭益、乔贝盛泰、横琴架桥、深圳架桥、广州架桥、深圳印纪、晋江泓石、盛世博润、盛世博亚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高福忠、卢俊美、高健、高斌、周丽娜,董事杨
丙发、钮蓟京,监事王春杰、张健、张国荣,高级管理人员郝艳林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向深交所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让发行人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
5、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二、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高福忠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对发行人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可减持发行人的股份:
(1)在承诺的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
(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
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二)实际控制人高福忠、高健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对发行人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可减持发行人的股份:
(1)在承诺的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
(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三)股东卢俊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对发行人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可减持发行人的股份:
(1)在承诺的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
(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股份前,应提前 3 个
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四)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