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2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执行,授权期限与现金管理额度的期限相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 74,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 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实际
发行 7,4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1,456.3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543.68 万元。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金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
划转至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130 号)对募集资金到账情
况进行了验证。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相关开户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4,000.00 万元(含 74,00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1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置项目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2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置换购置项目 11,000.00 11,000.00 11,000.00
3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 36,000.00 30,000.00 3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19,543.68
合计 80,000.00 74,000.00 72,543.68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存在一定周期且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现阶段部分暂未
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有效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
民币 5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0万元,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与现金管理额度的期限相同。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的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
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目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5、公司法务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实施、日常资金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拟实施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盛航股份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盛航股份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