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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0

大中矿业: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62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林国龙先生、葛雅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经与会职
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通过选举任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五届监事会全体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5 月 29 日
附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林国龙先生,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会计师。历任内蒙古太西煤炭集团西大淮运销站副站长,内蒙古太西煤炭集团财务部副主任、审计部主任,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2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葛雅平女士,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1973 年至 1975 年就读于浙江冶金经济专科学校;1987年至 2000 年期间分别就读于内蒙古电视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历任包头钢铁集团轨梁轨钢厂审计处处长、财务部部长、市场部部长;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任杰女士,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3
年毕业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校。2006 年 7 月-2008 年 2 月,就职于内蒙
古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任证照业务员职位;2009 年 11 月-2011 年 7 月,就职
于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协会任办公室文员职位;2011 年 7 月-2020 年 10 月就职
于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馆任展览教育部部长职位。2020 年 10 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党群行政部副主任。2024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任杰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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