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3-095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王福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福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福昌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王福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持股比例0.13%。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后,王福昌先生将继续履行《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并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王福昌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福昌先生在任职期间严谨务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王福昌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根据公司治理的需要,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振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王振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
附件:
王振华女士: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学院会计专业。1993 年至 2002 年任乌达矿务局制药厂财务部经理。2002年 3 月入职公司,曾任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王振华女士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