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2-056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联创永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联创永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8,763,44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22%。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8,763,442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5.22%。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收到《关于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杭州联创永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票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8,763,44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22%),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杭州联创永溢 22,311,829 1.48%
杭州联创永源 56,451,613 3.74%
合计 78,763,442 5.2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为一致行动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78,763,44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22%。若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东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价格、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按期实施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督促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关于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联创永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票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