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33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上午 8: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参会董事 5 名,实际参会董事 5 名(其中董事梁宝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牛国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5)。《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1-6 月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488,464,359.0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8,846,435.91 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 769,948,580.17 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以前年度利润 0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09,566,503.31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
公司拟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50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606,366,503.31 元结转下期。
该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议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高婷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高婷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7 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高婷简历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2-5216664
传 真:0472-5216664
电子邮箱:info@dzky.cn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黄河大街 55 号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1 年9 月6 日下午 14:30 于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7)。
三、备查文件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3、《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附件:
高婷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2021年担任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加入公司证券部。
高婷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高婷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