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08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葛雅平女士、王明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经与会职工
代表认真审议,一致通过选举范苗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其中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葛雅平女士:葛雅平女士,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1973 年至 1975 年就读于浙江冶金经济专科学校;1987 年至 2000 年期间分别就读于内蒙古电视大学、中共中央党校。1975年至 2005 年历任包头钢铁集团轨梁轨钢厂审计处处长、财务部部长、市场部部长;2006 年至今历任众兴集团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2、王明明先生:王明明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11 年 3 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担任审计
高级项目经理;2011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在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担任风控/投后经理;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1 月,在浙江蓝桂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工作,担任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在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风控/投后副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范苗春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
年毕业于河套大学计算机教育,2005 年至 2006 年任乌达矿务局第三中学代课教
师;2006 年至 2007 年任众兴集团勘探项目部业务员;2007 年至 2011 年任众兴
集团矿管部主管;2011 年至 2012 年任众兴集团矿管部副经理;2012 年至 2014
年任众兴集团北斗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4 年至 2017 年 12 月任众
兴集团证照管理室主任。201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公司证照管理部经理,
2020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党群行政中心副总监。2018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
截至目前,范苗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