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预披露更新)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25,000 万股(含本数),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 10%,
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53,906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
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众兴集团、实际控制人林来嵘和安素
梅以及实际控制人亲属安凤梅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
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如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
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
2、申报前六个月内从控股股东处受让股份的周国峰承
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担任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林来嵘、梁宝
东、牛国锋、吴金涛、王福昌、张杰、周国峰、梁欣雨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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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
4、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林来嵘、
梁宝东、牛国锋、吴金涛、王福昌、张杰、周国峰、梁欣雨
同时还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5、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2020 年【】月【】日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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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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