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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02 深市 炬申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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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炬申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7,422,964.3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42,296.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7,569,994.21元,并扣除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77,28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970,662.1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5,696,115.2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综上,结合相关规定及公司所处成长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
下,考虑到公司股东投资收益,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8,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5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9,964,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综合考虑目前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目前股本128,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9,964,00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本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情况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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