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1 证券简称:东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3.02亿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70.7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冼宏飞,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旭佳,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洋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收到警示函1次。除上述情况之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168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8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2024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且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胜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完成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