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4—101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4:30 在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
中心 105 会议室召开。同时,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436
代表股份数(股) 896,624,61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9.8129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5
代表股份数(股) 810,616,77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3.1161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431
代表股份数(股) 86,007,84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6967
3、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435
代表股份数(股) 87,284,09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7961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华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 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表决及网络投票
(二) 表决结果
1、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94,962,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7%;反对 4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1,617,1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4%。
中小股东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5,622,2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61%;反对 4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12%;弃权 1,617,1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2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9.8052%;反对 41,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1,705,0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2%。
中小股东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5,537,8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94%;反对 41,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72%;弃权 1,705,0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3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选举周娇女士为公司监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94,755,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5%;反对 157,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弃权1,712,2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0%。
中小股东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5,414,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81%;反对 157,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802%;弃权 1,712,2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17%。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92,934,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84%;反对 160,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弃权3,529,4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6%。
中小股东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3,593,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722%;反对 160,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841%;弃权 3,529,4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37%。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选举吴文多先生为公司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94,771,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3%;反对 125,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弃权1,727,8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7%。
中小股东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5,431,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70%;反对 125,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435%;弃权 1,727,8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9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麦淑芝律师、彭熠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