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2—041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综合办公中心 105 会议室召开。
同时,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3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 2022 年 6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19
代表股份数(股) 680,780,36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8.9649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7
代表股份数(股) 630,852,70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3.9071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12
代表股份数(股) 49,927,66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0578
3、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18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 58,210,73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8969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赵炳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 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表决及网络投票
(二) 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80,780,3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8,210,7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80,651,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9,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8,081,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77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29,0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6%。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80,780,3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8,210,7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80,651,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9,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8,081,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77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29,0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6%。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80,646,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反对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129,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8,076,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7696%;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弃权 129,0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6%。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80,651,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9,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8,081,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77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29,0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6%。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44,520,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1,951,1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7099%;反对 36,202,1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915%;弃权5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6%。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麦淑芝律师、李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