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3—033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山东临清华威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丰富产品线,实现业务快速增长,公司拟收购华润东阿阿胶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东阿阿胶”)持有的山东临清华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清华
威”)100%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8,074.73 万元。
华润东阿阿胶与公司同受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福祚
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南黄河路东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2004年12月
(黄河路16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42,277.1675万元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阿胶系列产品的研发;投资管理。(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行政
许可审批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注册资本为45,277.16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为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华润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为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
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华润东阿阿胶同受华润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了关
联交易。
其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华润东阿阿胶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53,157万元,负债总额为
115,384万元,净资产为437,774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1,461万元,营业利润
123,0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617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华润东阿阿胶所持有的临清华威100%股权。上述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
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山东临清华威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福祚
注册地址 临清市北关街19号 成立日期 2000年6月8日
有限责任公司 (法
注册资本 人民币7,344.09万元 经济性质 人独资)
经营期限 长期 注册号 371581018006956-1
前置许可项目:丸剂(蜜丸、水丸、浓缩丸)、片剂、散剂、糖浆剂、合剂、
口服液、颗粒剂、硬胶囊剂的生产、加工、销售。(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
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临清华威于2000年6月8日由临清中药厂改制成立,是山东省生产中成药的重点厂家
之一,具有四十余年的历史。2009年3月成为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临清华威拥有80个品种规格的生产批准文号,生产剂型有片剂、丸剂、颗粒剂、散剂、
合剂、口服液、糖浆剂。拥有3个车间,分别为前处理、综合制剂、丸剂车间。产品包括健
脑补肾丸、消食健胃片、健胃消食片、新复方大青叶片、阿胶益寿口服液、鼻炎糖浆、六味
地黄丸等。
2、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
[2013]第222825号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临清华威资产总额6,156.10万元,
负债总额3,103.29万元,净资产3,052.82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36.31万元,
营业利润697.83万元,净利润701.2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3.17万元。
截至2013年3月31日,临清华威资产总额6,273.57万元,负债总额3,014.12万元,
净资产3,259.45万元;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56.93万元,营业利润207.31万元,净利
润206.6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1.12万元。
3、资产评估情况
(1)评估结果
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3]第0124 号评估报告,以2012年12
月31日为基准日,临清华威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8,074.73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
5,021.91万元,增值率164.50%。
(2)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并最终选定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
对临清华威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4,935.30万元,评估增值1,882.49万元,增值率61.66%;
采用收益法对临清华威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8,074.73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
增值5,021.91万元,增值率164.50% 。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差异额为3,139.43万元,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的原
因为:(1)山东临清华威药业有限公司历年的成本、费用较高,导致公司历年均出现亏损,
自2012年起,公司出现盈利,主要是由于公司转变政策,削减冗余人员,并降低各项费用
支出,甩开包袱之后出现了盈利的局面;(2)收益法的优点在于其蕴含了可确指资产和不可
确指资产,既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收益法得到的评估值明显大于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
也说明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并能为企业带来额外的价值,而采用资产基础法只能将每一项资
产对企业价值的贡献反应出来。
(3)收益法评估过程
本次评估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净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
算得出企业整体营业性资产的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