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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平高科:关于与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1

隆平高科:关于与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1-67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对双方合作事项的原则性约定,协议中所涉及具体项目需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后续是否能最终达成具体合作项目及业务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业务合作须以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1、为推进落实国家种业振兴行动,本着“相互支持、合作双赢、互利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以下简称“甲方”)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 2021 年 12月 20 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2、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该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对方介绍

    本次合作对方是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主管吉林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省政
府组成部门。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其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信誉度优良,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标

    双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作为战略任务,建立以政府推动、科技支撑、企业主体、市场化运行的模式,充分依托甲方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发挥乙方的产业和技术优势,携手推进吉林省种业高质量发展。

    开展战略合作后,乙方把吉林省作为重要的战略发展区域,与吉林省种业企业、农业科研院所、高校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合作,助力吉林省种业科技创新、做大做强。甲方将把乙方作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大力支持乙方在吉林省发展壮大,并在政策环境、资源配置和投资服务等方面依法给予重点支持。

    2、合作内容

    (1)共同推进种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双方在玉米、水稻、谷子、高粱等农作物种子研发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上深入开展合作,甲方推动协调吉林省内农业科研院所、高校和种业企业与公司共建高水平育种科研平台,公司充分调动内部资源,助力吉林省种业科技创新发展关键技术攻关,开展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推动种质资源数据化建设,共同推进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
    (2)重点项目合作。公司将积极协调中信集团资源,参与和支持吉林“黄金玉米带全产业链高效农业”、“四平市智慧农业项目”、“智能化育种示范农场”等项目建设。甲方依法有序重点支持公司在吉林省开展玉米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甲方鼓励和支持公司与吉林省宏泽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等省内优势种子企业合作做大做强吉林省种业。

    (3)股权资本合作。公司拟采取股权投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在吉林省进行产业布局。甲方向公司提供本地区有关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等方面的信息,同等条件下优先对公司推荐合作项目,对公司的重点投资项目予以支持,推动公司在吉林省的项目顺利开展。

    (4)推进人才交流与培养。共同搭建专家技术交流平台,集聚双方产业专
家、高级技术人才,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培养青年科研和管理骨干,形成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人才优势。

    3、生效和有效期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1、吉林省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粮食大省,地处享誉世界的“黄金玉米带”和“黄金水稻带”,粮食总产量、人均占有量、商品量、调出量等多年位居全国前列。未来具体项目的有效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吉林省和东北地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公司拓展东北种业市场和未来经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2、本合作协议尚未涉及具体项目业务,故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影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

    3、本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不对公司与其他合作方的合作构成排他性。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对双方合作事项的原则性约定,协议中所涉及具体项目需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后续是否能最终达成具体合作项目及业务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业务合作须以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未来在本合作协议下的具体项目投资运作,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审批权限及程序,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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