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7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款支付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为聚合优质资源,拓展杂交水稻种子产业链,强化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隆平高科”)在杂交水稻种业创新、产业化推广
方面的全方位领先优势,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兴隆种业股权转让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决议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种业”)向湖南嘉穗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穗种业”)转让隆平种业全资子公司湖南兴隆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隆种业”)5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相关事项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穗种业受让的标的股权已登记至嘉穗种业名下;隆平种业已收到嘉穗种业所支付的本次标的股权转让款的 51%(9,368.19 万元),嘉穗种业因自身资金周转原因,尚未向隆平种业支付标的股权转让款的 49%(9,000.81 万元)。
三、关于股权转让款支付安排的协议的主要内容
基于公司和嘉穗种业在科研合作等方面既有、可持续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
于近日与标的股权转让利益各方就本次标的股权转让款剩余 49%(9,000.81 万元)支付事宜签署了《关于股权转让款支付安排的协议》(以下简称“《支付协议》”),《支付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各方
甲方:湖南嘉穗种业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
丙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湖南兴隆种业有限公司
(二)主要条款
1、各方同意:甲方最迟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 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40,1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零壹拾万元整)。
2、各方同意:甲方最迟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 年内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49,908,1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仟玖佰玖拾万捌仟壹佰元整)。
3、甲方承诺其自主选育及获得的品种及亲本材料,目标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开发权。
4、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自隆平高科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四、签署相关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转让兴隆种业 51%股权系为了聚合外部优质资源,拓展杂交水稻种子产业链,强化公司在杂交水稻种业创新、产业化推广方面的全方位领先优势。通过与股权受让方嘉穗种业的股东方湖南万穗稻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嘉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大爱种业有限公司、江苏悦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杂交水稻种子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合作,共同探索行业发展的新模式,从而将兴隆种业打造为各方的共赢合作平台,并推动杂交水稻种业模式创新与行业进步。
为确保上述产业发展战略稳步推进执行,维护公司与嘉穗种业及其股东方在合作研发等方面既有、可持续的良好合作关系,相关方经充分沟通协商一致,最终签署了《支付协议》。公司认为,基于嘉穗种业股东方所具备的优秀的杂交水稻育种家团队和制种商背景,有利于强化公司在杂交水稻种业创新、产业化推广方面的全方位领先优势,实现多方面、多领域共赢,符合公司的产业发展战略。签署《支付协议》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就兴隆种业股权转让事项与标的股权转让利益各方签署《支付协议》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支付协议》是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有利于维护公司与嘉穗种业在科研合作等方面既有、可持续的良好合作关系。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签署《支付协议》。
六、其他说明
本次《支付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股权转让款支付安排的协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